林芝市信访局
现将林芝市信访局2019年预算公开,详情请见附件。
一、主要职能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、林芝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;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31号);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;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。
(二)负责处理群众来信,接待群众来访;向市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、意见和问题。
(三)负责办理自治区信访局和市领导批办、交办的信访事项;负责向各县(区)各部门转办、交办信访事项;督促、检查、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、落实情况。
(四)负责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访信息的汇集、分析、报送、发布。
(五)负责协调跨县、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,综合协调处理全市信访工作;总结推广各县(区)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,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(六)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,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。
(七)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
二、单位构成
根据上述职责,林芝市信访局内设机构3个(正科级)办公室、信访业务科、督查督办科;
人员编制情况: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9人,事业编制2人。其中:县级领导职数4名,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;实有行政人员14人,工人2人。
三、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。
林芝市信访局2019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453.12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收入413.12万元,占总预算的91.17%,项目支出收入40万元,占总预算8.82%。
四、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。
2019年,一般公共支出预算453.12万元。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: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.16万元,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.5万元,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.46万元,全部列示到项级科目。
五、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。
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:工资福利支出368.92万元,商品和服务支出33.07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.13万元。其中,办公费0.67万元,印刷费0.32万元,水费1.3万元,邮电费1.43万元,取暖费0.37万元,差旅费10.42万元,维修费0.16万元,公务接待费2.58万元,工会经费5.18万元,福利费0.16万元,车辆运行维护费10.4,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.08万元。
六、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情况说明。
“三公”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:2019年我单位“三公经费”相比2018年没有变化,其中:公车运维费及接待费增均无变化
七、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。
我委部门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
名词解释
一、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: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二、其他收入:指上述“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”以外的收入。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、存款利息收入等。
附件:
“三公”经费支出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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